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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及性侵防治委員會非正式單位,如何建立?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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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質詢內政部江部長宜樺

一、針對葉姓國中女生姦殺案,政府是否有疏失?既承認有缺失,那麼將如何協助被害人家屬?

二、95年7月1日刑法增訂第91條之1,強制性侵累犯須施行「刑後強制治療」,然而卻因不能溯及既往,林嫌無從接受矯治!緩刑、假釋刑後性侵犯,將交由內政部進行社區治療,但因心理諮商師、社工師人力嚴重不足、經費不足,難有成效!

三、社區治療由內政部「家暴及性侵防治委員會」負責,它根本不是正式單位,如何能指揮內政部、法務部及衛生署等機關?此一防治平台如何建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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